新县好吃的美食店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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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不合格油条”??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魏某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首府路经营一家小吃店,主要经营油条、糖糕等食品,其中油条是魏某自己使用面粉、食用碱、明矾、盐等材料制作加工而成,每根油条以1元钱的价格对外销售。某日,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洛阳某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魏某经营的小吃店进行检查,并对该店制作、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显示该抽样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mg/kg实测值为577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经过现场勘验、鉴定、调查等一系列程序,掌握相关证据之后,检方接着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魏某向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律师张海伟分析如下:
魏某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罪的行为内容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且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合本案进行分析,魏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魏某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本案中,本案中对魏某的行为没有对他人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魏某的犯罪行为应适用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第一档刑期,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魏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听取控辩双方及魏某的意见后,法院最终认为:魏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魏某上缴的违法所得一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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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终于到了地方)
“这个地方能开公司,而且还能赚大钱?”刘小战边疑惑着,边往那铁柵门的出站口走去。刘小战下车前还专门向乘务员确定了一下,这就是邵阳**站。刘小战出了铁栅门,门口的公路和老家镇上的景象差不多,小商店、小吃店一个挨着一个,门口都立着印有五颜六色广告的大遮阳伞,不远处还摆放着两个颜色脱落的台球案。几个摩托三轮在不停地招揽客人。正在刘小战要寻公用电话的时候,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在刘小战的身边嘎然停住。“小战!”肖哥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了下来,肖哥一边叫着小战,一边拉开本来是夹在胳肢窝下的大钱包,扒拉出三个硬币给了摩托车主。摩托车一阵突突声,又扬长而去。
肖哥个子不高,微黑,四方脸,短发。上身穿着一件条纹T恤,左胸口印着一个抬头摆尾的小鳄鱼,下摆扎在淡卡其色的休闲裤里,腰间系着一根带G字母的皮带,皮带上挂着黑色的小匣子。刘小战知道那是BB机,他们班也有两个同学已经买了。肖哥精神抖擞,俨然一副老板的模样。
肖哥摆手招来一辆三轮车,说:“到商贸新世纪,两个人多少钱?”“你给五块吧,老板。”肖哥把刘小战的绿皮箱子放到三轮车上,对刘小战说“走吧。”三轮车扬起一片尘土,突突了一会,拐上了一条宽阔的马路。这条马路应该是刚修好不久,两边的绿草坪上是刚刚栽上的银杏树,还有高高的蓝白路灯杆,刘小战感觉到了一丝现代化城市的气息。“这是刚修好的**迎宾大道,前边就是刚建好的新县政府大楼,很漂亮的。”肖哥说。果然,刘小战看到一栋漂亮的建筑由远及近。整栋建筑镶着蓝色的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建筑的正中间,两根汉白玉罗马柱上挑着琉璃瓦的飞檐,飞檐的中间,庄严肃穆的国徽俯视着一排排阶梯。阶梯的正前方,汉白玉栏杆围着一面正在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几辆小汽车停在绿茵茵的草坪旁边。围院的铁艺栅栏新颖精致,两排绿植碧绿盎然,然人看了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过了新政府大楼,三轮又拐上了一条不太新的马路,景象就和刘小战刚刚离开的易城差不多。不一会,三轮车停在了一片建筑前。“师傅,往里边走一点,不远,就前面第二栋楼,我们拿着箱子,不方便。”肖哥说,“我们到了。”两人跳下三轮,刘小战取了箱子,打量了一下周围,这应该是一片住宅区,都是五层高的楼房, 房子还比较新,统一刷着黄色的涂料,一排排的还算整齐。“肖哥,咱不是先到店里去啊?”刘小战问。“先不去了,咱们先回家休息一下,明天再说。”肖哥回答。
#信阳头条# 重要提醒!重要提醒!
近期,信阳各级消防部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日常的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信阳市胜利路学校等12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现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并勒令限期整改。
1、信阳市胜利路学校,位于浉河区民权路322号。
2、河南省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位于羊山新区工业大道8号。
3、河南松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固始县产业集聚区。
4、雄狮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分区。
5、息县一高北校区,位于息县天丰路北段。
6、金果果幼儿园,位于光山县斛山乡张棚村。
7、九环中心城小区,位于平桥区平西路九环中心城。
8、祥和城市广场小区,位于商城县滨河路与赤城路交汇处东南。
9、张兴餐饮店,位于平桥区明港镇市场街建设路西侧4号。
10、佰惠生活超市,位于罗山县周党镇南街8号。
11、越来越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息县水岸花园C区。
12、余家菜馆,位于淮滨县王家岗乡街道。
@淡定点不好吗 令人不安的是这12家单位里面居然有三所学校,高中、小学、幼儿园各一,校园由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所以消防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历来都是各部门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全部,是国家社会民族的未来,校园的消防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千千万万的百姓群众。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希望消防部门能够督促以上单位特别是几所学校尽快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还广大人民群众和校园师生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同时也要提高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消防无小事,安全大于天!
#携手前行# #良言一句暖三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