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去饭馆吃面时,一男子竟直愣愣地盯着她看,还说她的身体有问题。不料,她去医院检查,果然如此。
?
这位女子姓朱,是浙江绍兴诸暨人。2022年10月的一天,外孙吵着要出去吃面,不想吃米饭。
?
朱大妈就带着外孙到了美食街,找了一家面馆,要了两碗面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
谁知,吃到一半时,朱大妈发现旁边一张桌子旁吃饭的男人在盯着自己看。
?
她开始没介意,想着不过是偶尔看一眼的,谁知,直到一碗面快吃完了,这个男人还在盯着自己看,看得她心里直发毛!
?
当朱大妈想站起来立刻走人时,这个男人立刻走过来攀谈,言语间并没有什么恶意。
?
只是随口聊几句,问大妈身体咋样?朱大妈回答他,身体还不错,就走到店门口。
?
这个男人却突然说:“你有没有觉得这几年自己的容貌有啥不一样的地方?”
?
朱大妈奇怪:“容貌,没啥呀,就是皱纹多了些。”可男人又说了一句话,让朱大妈可不淡定了!
?
男人说:“你的脑子里可能长了一个肿瘤。你没发现有什么不舒服吗?”
?
这下,朱大妈听了惊魂未定,难不成这男的会看相?
?
看朱大妈一脸狐疑,男人就解释道:“大妈,我不是坏人,我是一名医生,你最好有空去医院看看才好。”
?
这个男人说完就走了,留下一脸茫然的朱大妈。看着男人留给自己的纸条,她决定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
?
后来,检查结果出来了,果然是有问题:朱大妈真的长了瘤。
?
原来,这个指点迷津的男人,是诸暨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赵明大夫。
?
细心的赵明大夫吃饭时无意看了朱大妈一眼,才发现她的脸跟平常人大不同。
?
朱大妈的嘴唇、鼻子特别肥厚,额骨特别突出,而且端着碗的一双手的手指异常粗大,皮肤更是粗糙,很像生长激素垂体腺瘤的症状。
?
处于职业素养和医者父母心。赵明大夫斟酌再三才主动找朱大妈攀谈。还险些被人当成坏人。
?
“真是上天保佑啊!让我遇到了救命恩人!”朱大妈来到诸暨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挂了赵明医生的门诊号,他紧紧地握着赵大夫的手激动地热泪盈眶。
?
原来,经过细致的检查和核磁共振后,朱大姐被确诊得了生长激素垂体腺瘤。由于病情发现得很及时,又及时住院治疗,朱大妈的病情大有好转。
?
其实,很早时,朱大妈的脸就有改变,只是她以为年纪大了,难免皮肤松弛发胖,就没当回事。再加上,她本身就一直有糖尿病,她就更没有想到会得肿瘤。
?
生长激素的垂体腺瘤是良性的瘤子,长期会导致脾、心、肝等脏器发生增生异常,虽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会影响人的寿命,所以应该早发现早治疗。
?
“要不是巧遇赵大夫,这瘤子再长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真是大恩人啊!”
?
可赵明大夫却说:“做为一个医生,救死扶伤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既然看到了,就不会不管。”
?
不得不说,像赵这样,不靠机器,只靠简单地的望就能看出问题的医生太过稀少。为赵明医生的医者仁心点赞。
?
作者:超俊
编辑:剩草
?
#头条创作挑战赛##社会#
千年古树“香榧”
浙江诸暨特产 这香榧吃上去有淡淡的中药味道,坚果类食物金字塔顶端的食物,营养价值高不能多食!我是第一次吃这个坚果,挺稀奇的!看看有没有人了解这个香榧的
浙江诸暨,一女子驾驶奔驰豪车多次盗窃他人快递20余件,价值700余元,被抓后,其向民警交代说,自己不缺钱,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找刺激。
小李是一名快递员,为了送件方便,其经常将快递临时存放到一火锅店旁,待客户过来取。但在双十一期间,小李多次接到客户反应,说到了快递点没找到自己的快递,这让小李很纳闷,每次都是到了快递点才通知客户取件的,怎么会没有呢?
因为丢失的快递价值不大,小李就自认倒霉给客户赔了。有次,又有位客户联系小李,说没在取件点找到自己的罗汉果,可小李清楚的记得自己将一件罗汉果放在取件点了。小李到达现场后,确认快递确实丢了,无奈又做了次冤大头,照价给客户赔了。
接二连三的丢失快递,小李内心实在气不过,决定好好查一查。于是小李就报警求助,警方调取了附近的监控,从监控看出了端倪。
原来好几次偷快递的都是同一名女子,每次都选择晚上,趁四下无人的时候,鬼鬼祟祟将快递拿走,但令民警和小李惊讶的是,这名女子穿着华丽,而且还驾驶着奔驰豪车。
公安机关很快锁定这名女子杨某并将其抓获。据杨某交代,自己有次在快递点旁边的火锅店外等人,发现了地上那么多快递,就起了贪念,顺手拿了几件。后来每次来这吃火锅都有顺几件快递。为了不让同行的儿子发现,杨某还得各种伪装。
当民警问其作案动机的时候,杨某的说法惊呆了众人,杨某说自己家境富裕,衣食无忧,自己拿了一次就上瘾了,完全是出于“拆盲盒”的好奇心理,找找刺激。
【@朝律夕拾 】
听了女子的说法,网友惊呼太奇葩了,财富与素质无关啊。驾着豪车偷快递,听着就有一种莫名的违和感,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竟然行偷盗之事,过程也许很刺激,但结果同样也很舒适。
1、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杨某的行为呢?
无疑,杨某的行为是典型的盗窃行为。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浙江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3000元。本案中,杨某盗窃20余件快递,价值700余元,显然从数额上达不到盗窃罪的入罪标准。
但,盗窃罪除了考虑被盗财物价值这一标准外,多次盗窃的也可以构成盗窃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次数达三次及以上的,但数额累计未达到较大以上的情形。
针对“多次盗窃”,笔者强调三点:
第一,多次盗窃中存在盗窃未遂的,不影响次数的认定;
第二,多次盗窃不包括已受刑事处罚的盗窃犯罪行为;
第三,若存在多次盗窃,但盗窃的目的仅是为了充饥或保暖而盗窃少量食物、衣物,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具体到本案中,杨某在短短的20天内就盗窃5次,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
杨某盗窃的财物虽然也多为食物或者衣物,但其经济条件优越,盗窃的目的并非为了充饥或保暖,而是纯粹为了寻求刺激,满足其好奇心,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2、根据刑法规定,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根据量刑指导意见,两年内盗窃3次的,可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同时盗窃次数每增加一次,就增加2个月至3个月的刑期。
也就是,在不考虑其他情节的情况下,仅按照杨某盗窃5次的情形看,其最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本案再次告诫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朋友们,你们如何评价本案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绍兴头条#